我父亲自07年腰椎间盘手术后一只脚趾麻木,现发展到一条腿麻木,甚至长时间站立后腰也不舒服。经各医院检查后医生说法不同,但都没有明确是什么原因引起的现法官要求我们出具院方证明腿麻是什么原因引起的,以便确认这和手术有无关系而我们不能提供证明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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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认为医院在医疗的过程中若存在医疗过错的;【2】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将医院的病历及相关材料封存并要求医院盖章并注意诉讼时效问题,应及时处理;【3】向市卫生局申请并授权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4】若是医疗事故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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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有通过鉴定程序了。以明确是否有因果关系。建议你到其它外地等级比较高的医院作出相关的认定。不要说是打官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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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二者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以及医院方是否存在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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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很难呀。要是有鉴定,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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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