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
我父亲今年57周岁于2008年11月10日下午四点半左右在工作单位突发心脏病猝死,没有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个人单位).在此单位工作8年,上班时间24小时,晚上还值班,月工资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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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亲的情况是符合工伤的,你们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但你们必须举证证明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标准按工伤待遇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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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劳动关系,则属于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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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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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依法认定为工伤,建议积极收集您父亲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提出工伤认定,积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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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