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先生2000年和一个洗浴中心的小姐认识,04年生下一个女孩,这期间我一直要离婚可他就是不同意,后来他去了外地工作,从此我们就不在一起,也没有提出离婚,今年5月份他回来了,不准备去外地了,可是那个女人和孩子也回来了,现在我要离婚,就财产分割一事咨询:
1)我现在有一个公司,从99年开始至今是我在经营,但法人是我先生.公司是股份制,他占51%他的母亲占5%,我占46%.
2)我的孩子15岁,该由谁抚养,
3)如果不离婚,他到公证处做股份转让到我儿子的名下,那个女人和孩子和他打官司时,是否也要给分割一部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