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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破产,合同未到期,职工应得到什么样的补偿?还有公司经常因为效益不好给职工工资打折,这样符合法律吗,有明文规定吗?

刑事案件
2009-06-21 19:07:4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我正在办理德州和聊城的两个国有企业破产清算案件,为职工维权。如需帮助,可来电联系。
  • 破产后关键是看公司的资产经清算后有没有剩余,然后第一顺序是有抵押权的债权,然后才能轮到职工们
  • 您好!
    【1】积极补偿金,可以按照职工的在该公司工作的实际年限支付;
    【2】尚未发放的工资及社会保险未缴纳的,君可以要求公司在破产清算后优先支付;
    【3】公司以收益不好,克扣工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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