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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是B的岳父,B与A的女儿婚姻不合,B打电话给A要求和A的女儿解除婚姻,A一气之下带了一把刀到B家中与其理论,双方发生争执,其后A拿刀砍断了B左臂的筋、毛细血管以及两根手指的神经线。事发后A被公安局拘留,B被送往医院救治,期间花费1万多块钱,B及家人要求A支付1万多的医疗费以及其他损失费等5万元。A现在还在拘留中。 这样应该算故意伤害罪了吧,如果法院处理,会怎样判决? 如果A和B私下处理,A支付B要求的费用,那么公安局会释放A吗? 这是发生在我一亲戚身上的事,希望哪位律师回答一下。我在此先拜谢了

民事相关
2009-06-21 09:3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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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