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母娘、老婆都是转塘某村人,原来是住在舅舅家。在2005年左右在村里造了一处房子,宅基地面积100平方,一层。并办理了户口、门牌号。2007年我户口转入此户。同年生下小孩并有独生子女证。现在就想问问各位律师:按政策我们现有面积是不是还可以增加到200平方,增加面积有没有法律依据的(因为是后造的新房,所以怕别人举报而不敢造上去)。我村快农改居了,所以急切想询问一下这个问题。谢谢!!
(问过村领导,他们的回答非常模棱两可,一下说不允许造,一下说说不准!)
还有重点问题是当初造的房子算不算违章建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