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所在的公司属于店中店那种。。。我们自己代理的牌子,商场招我们进去开个专柜那种!我没有和公司签订合同,但是进商场的时候另外签了个合同!这样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果?另我在公司任督导一职,共管理三个店子!我有以下的问题:1.节假日、周末无偿加班 2.其他员工做错事,罚款,殃及我!但是我确实没有真正的得到督导所应有的权限,工作都是上面安排下来,没做好,就是我们下面的错!可是我们都按着他的交代在办事!前段时间,因一店子员工上班嬉戏,被老板抓住,另一店子员工早退,员工被罚款50元,我被罚款200,并且降职!本来是6月份的事,但是他却要扣我4.5月的职务工资,总共加起来就高达1000多元!且不计以前所发款项!针对这样的问题,我是否可以到劳动局讨个说法!谢谢了!

其它综合
2009-06-22 10:11:4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