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在正式办理结婚证之前,通过中介买了套二手房,供一家三口居住.
购房一年后,双方正式办理了结婚证.
为了避税,该房的过户手续在婚后五年才办理.房产证上是夫妻两人的名字.
该房款20万,男方出了18万,女方2万.中介购房协议上由男方一人签名.
问题: 现在男方不愿将此房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他能获得法律上的支持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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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陈述,我需要了解更详细的情况。如果你在重庆,你可以来电预约咨询或面询,以便给你提供严谨和详细的法律意见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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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房产证是二人的名字,物权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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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采取一些措施,可以获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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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房产登记时间在结婚登记之后.法院会认定此房属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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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婚前支付的房款是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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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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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