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于09年4月18日在通化县三棵榆树镇刘某处购买了一辆裕康王新型四不像农用车,价格为38000元。老式四不像车价格是17000--18000元,新款只是比旧款多了一个驾驶室,很简易的那种,连车门都没有。虽然刘某处销售的四不像车售价高于其他销售处,可我父亲和附近的邻居、亲戚却不得不在此处购买。因为只有在刘某处买的四不像车才能在县交警大队落上牌照。车买回家一个月内修了数次,四不像车是载重型农用车,可是空车行驶五、六十里地就会出现加不上油、排气管冒火等现象。修理了很多次状况还是得不到缓解,另一个购买此车的人对我父亲说如果换了发动机可能会好一点,毛病很可能出现在发动机上。我父亲去了销售处和刘某协商此事,可刘某态度很强硬,对此车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换发动机的费用也不承担。附近的四不像车买主也都有同样的遭遇,都是三天一小修,五天一大修。并且很多都和我父亲一样是贷款买车,如今车总是出问题,根本不能正常工作,我们不仅贷款无法偿还就连修理费用也要四处筹借。现在我父亲和另外几个车主想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请律师告诉我们应该怎么做,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