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售方和乙方购买方签订汽车转让合同-交易价格为32万元,分15个月(每月2万)付清,付清后过户给乙方,乙方在付到第8个月出现拖欠的支付款,甲方起诉乙方,但因甲方证据不足,乙方没构成违约,法院不予支持,法院判决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汽车转让合同应继续履行。判决日为2009年4月12日。诉讼期间由甲方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车辆,车钥匙及行车证在法院里。现在乙方因为诈骗被公安逮扑,诈骗金额巨大,名下及没有财产也没有房产,法院判继续履行。甲方现在是不敢跟乙方继续履行下去,不知道按照判决日下达时间是2009年4月12日起到今天2009年6月20日至今甲方没有收到乙方的购车款,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够不够成违约?但乙方的代理人乙方母亲说,乙方没有收到车怎么履行,她的说法成立吗?乙方向法院申请要车是2009年6月10号,法院说程序上乙方没有构成违约,车辆应该给乙方,但是乙方现在涉及诈骗,又不敢给乙方,甲方去申请车辆法院又不给我们,甲方现在很为难,不知道该如何办是好。求助!!!!
-
问题是现在乙方构成刑事犯罪后是否还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如果有能力双方应履行合同,根据你所说情况,乙方应不再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你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另外乙方不支付完全款,你们约定不过户本身对乙方也是一种限制,对方无法转让其车辆.
-
问题是现在乙方构成刑事犯罪后是否还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如果有能力双方应履行合同,根据你所说情况,乙方应不再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你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另外乙方不支付完全款,你们约定不过户本身对乙方也是一种限制,对方无法转让其车辆.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