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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上海的一家外企工作,公司的总部是在泰国,但是中国的公司是在上海浦东金桥注册的,上海市总公司。公司有上海&南京&广东三个办事处。公司在10月30号的时候决定关掉上海&南京办事处,把总部迁移到广东,上海总部的员工全部遣散掉,但是我现在是怀孕8个月的孕妇,公司说我是受政府保护的,没办法解除劳动合同,我继续留在公司,直到我小孩子满一周岁为止,现在中国的总经理换人了,将有一位新的老板上任!但是我想知道的是:公司如果去了广东,我的薪水从哪里发?我的福利待遇和以前是一样的吗?我继续留在公司,需要公司出具证明吗?我现在的综合保险和公积金都是在上海对外服务有限公司交的。工资是建行金桥支行支付的。那么如果上海的办公室选择关闭,重新在广东注册,那我我是不是就面临着自动解除劳动合同金额没有薪金的危机呢? 请问,那我的公积金.福利待遇和薪金有什么变化没有?

民事相关
2008-11-17 13: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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