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一套二手房出售,在与买家谈好价格后,买家提出来先办理公证(具体什么时候办理,也没有一个约定),并声称只要办理了公证,就算有什么事情也不用我负责。不知买家有什么想法,我应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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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买卖过程中,公证是没有多大意义的,风险与房屋产权移转是以在房管局登记备案为条件的,如果你真的想卖的话,建议你去房管局备案,没必要省那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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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在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办理公证后一定期限内再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买受人的想法有可能为逃避其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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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公证啊?合同公证,还是产权过户的委托公证。若有后者,则风险太大了,建议在款项未全部付清之前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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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变更需到房产局办理有关手续,公正并不能变更房屋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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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