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的爸爸妈妈很早就逝世了,同学由奶奶带大,同学有个已成年的哥哥,奶奶无力支撑其读书,哥哥有义务抚养吗?同学的监护人是奶奶还是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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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是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保护人的制度.对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包括未成年人和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进行监护的人。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监护人分为3种 :① 由后死亡的父或母于遗嘱中指定者,称指定监护人。② 由法律规定的一定范围的亲属依一定顺序充任者,称法定监护人。③由监护机关或法院选定者,称选定监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担任监护人;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有关单位同意后,也可以担任监护人。对于没有上述监护人的未成年人,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其监护人应由下列人员担任:①配偶。②父母。③成年子女。④其他近亲属。⑤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有关单位同意的。没有上述监护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 ,可由有关行政机关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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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哥哥有能力抚养,有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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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所以哥哥是有义务抚养未成年弟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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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已成年的哥哥都可以担任监护人,但考虑到奶奶无力支撑读书,其哥哥作为监护人比较好,如果其哥哥不愿意担任其监护人,可以向你同学住所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在近亲属里面指定。对指定不服可以起诉,让法院裁决。(回复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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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所以哥哥是有义务抚养未成年弟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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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义务,法律明确规定,成年兄姐有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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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哥哥有能力抚养,有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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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