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的父亲将一古董赠予妻子,现我和妻子离婚,我们关于财产分割产生分歧,该古董是婚前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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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规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关键看是有没有特别说明是赠予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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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看是什么时候赠的,如果在你们结婚登记之前就是婚前财产,在结婚登记之后则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特别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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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特别说明是赠与妻子的,那就是你们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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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看是什么时候赠的,如果在你们结婚登记之前就是婚前财产,在结婚登记之后则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特别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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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婚前赠与为妻子个人财产,如果婚后赠与,没有明确说明赠与给妻子个人,为夫妻共同财产。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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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婚前赠与的,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婚后赠与的,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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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