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8年9月与杭州一公司签订在北京开合资开公司协议。协议约定如双方违约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09年4月2日我找到一地址,对方来查看场地后,表示同意,我自己垫资交了半年房租10万。
中介费一个月房租,即1.67万。我垫付的。对方联系人马某同意该费用由合资公司承担。4月 中旬,我到杭州与对方魏总面谈,魏总表示退租吧,房租违约金由他们承担。我回北京后,对方又表示可继续租用该场地经营。4月底对方又有兰总来看场地,表示必须退租。
房租问题,经过商谈赔偿4万。
6月9日杭州方面电话通知我不再与我合资经营。
6月17日杭州方面电话通知我违约金他们仅承担2万,2万押金也退我。
可否要求对方把4万房租违约金和中介费1.67万的60%都承担。需在北京/杭州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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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对于管辖法院要看你们的合同有没有约定管辖法院,如果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的话可以由下列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如果合同履行地在北京的话,完全可以在北京起诉。
四万元违约金退还你没问题,因为对方已经同意退,但不知有没有书面承诺。中介费也可以由他承担,因为对方属于违约方,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另外,如果你有其他损失的话,可以一并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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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北京起诉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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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对纠纷管辖有约定依据约定确定管辖机关和地点;如果没有约定,则北京作为合同履行地,可以在北京提起诉讼。
至于可以向对方提出的赔偿主张要看合同的具体约定。
建议持合同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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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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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损失可以要求他们来赔偿,至于诉讼地,需依据你们合同的约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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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合同履行地北京以合同履约纠纷起诉要求对方承担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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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有没有约定,发生争议如何解决?在何地起诉?
如果未约定,那么需要在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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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合同履行地要求起诉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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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