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个合同使我疑惑很久,希望您能帮助我。我是长春人,在四平摈河小区买了一套房子,当时没那么多钱就贷款10每月还1370元,首付60%。而又因为我是长春人所以在四平又不能贷款,之后就请我的外甥女婿贷的款;又因为是他贷的款所以房子的名字也是他的,但是这个房子的一切费用实际上又是我来出的。为了防止以后有什么争端所以我想提前立个合同。大概意思如下:
房子的名字虽是他的,但这个房子一切以后都是我的,他不得干预。这个合同怎么写?
这就是我的大概意思 还请好心的律师您帮助我 感激不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