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6月5日晚上9点30分,甲司机驾驶斯太尔在邢台南宫和清河交界处发生追尾事故,甲司机当场死亡,跟车的乙司机抢救一个半小时无效死亡。交警判定该车事故责任为主要责任(70%),对方车辆负次要责任。车上是全保险 两位司机均是农村户口 雇佣甲司机不超过一个月,雇佣乙司机一年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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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人身损害的,雇主就当承担赔偿责任。由此雇主对两司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项目和数额不一样,乙含医药费,其余为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但是因为甲有过错,为此依据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后可以向雇员追偿。所以对于前车赔偿和乙的赔偿甲要承担部分责任,以上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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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对雇员在雇佣活动中受到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甲乙的赔偿数额是不一样的,具体数额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找当地律师算一下,当时交警定的是主要责任(70%),您应该赔偿甲乙司机应的赔偿额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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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要结合死者的个人情况确定。停尸费可以要求雇主承担,也可以要求事故责任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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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对雇员在雇佣活动中受到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因为甲有过错,为此依据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后可以向雇员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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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建议还是找律师面谈!或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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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人身损害的,雇主就当承担赔偿责任。由此雇主对两司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项目和数额不一样,乙含医药费,其余为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但是因为甲有过错,为此依据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后可以向雇员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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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