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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班时间无故被人打,公司却说我们这是斗欧,跟公司无关,公司没有责任,这样说对不对呢?请问是否可以追究公司责任呢?(在公司我连躲开几次都被打我者找到,看到我就冲上前来攻击我,我是不想打架,但打我者追着我打,在整个打我过程中,我都没有还手,想打他也被别人拉住,我跟公司说了情况。公司却说这是斗欧,公司无责任,就算在公安局也会说我们是斗欧的。

民事相关
2009-06-18 20:05:3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1、上班期间“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是工伤,但是因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2、建议报警公安介入,以刑事附带民事(有“轻伤”时)或者民事诉讼(有“轻微伤”时)追究对方责任,要求损害赔偿。(如满意点采纳)
     
  • 可追究打人者的责任,如果符合工伤条件,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 可要求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请律师为你详细分析,看能否算工伤,如有需要的,可直接来电联系我,欢迎您的来电,满意请采纳
  • 最好能说明对方为何如此,是对方寻隙滋事?是因为工作矛盾?还是其他原因?说清楚了,才能判断公司说法有没有根据、要不要承担责任。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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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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