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男友同居并有一女儿,因为他进经常赌博,并经常辱骂我,还打我,有次差点把我掐死,所以我想和他解除同居关系,并要女儿的抚养权。我该怎么做?(我户口在成都,他的在南充)在哪里起诉?诉讼费贵不?我要到女儿的几率有多少?(女儿生下来一直就是我一个人在带)?我女儿上户到我这边大概要交多少罚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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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办理结婚登记,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若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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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成都是你们的经常居住地,可以在成都起诉,否则就要到南充起诉.你要到小孩的几率还是挺大的.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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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立即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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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起诉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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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应当由你进行抚养。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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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