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10月21日与石家庄1+2联合不动产中介签订购买一套个人经济适用房合同,交给房主5000元定金、给中介交了6800的中介费,后来开发商说房屋产权性质变为商品房,要每平米增加300元,我觉得价格无法接受就要求房主和中介退还定金和中介费,但是房主和中介公司就联合不不给我退钱,说责任是开发商的,和他们没有关系,这不就是传说中的骗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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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与中介签订的合同为居间合同,根据《合同法》关于居间合同的规定,中介公司提供了真实的房产信息并促成合同成立,你就应支付中介公司中介费。但从你的描述看,是因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发生了变更,实际上合同并未成立;但在整个过程中中介公司也支付了一定得必要费用,个人认为中介公司应退还你大部分中介费。你可以与中介公司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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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这样的话中介找一些房主联合起来用这种方式赚取中介费岂不是很容易?接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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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没有进行更名、过户,中介公司在其中产生的唯一一项就是电话费,他们一分钱也不退没有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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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提供的信息有误,可以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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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