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舅的公司在年初的时候分立了,现在公司分立前的债权人C要求还款,当初公司分立前约定了A业务的债务由A公司负责,现对方不履行,我们要先还款给C吗?如果还了我们有追偿权吗?
-
依据我国合同法90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本案中,你应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有偿还义务,偿还后可依据分立时对债权债务处理的约定向A公司追偿
-
公司分立后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担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有偿权。
-
连带责任,内部约定不得对抗第三人。
-
内部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对外负连带责任,对内具有追偿权。
-
承担责任,但同时可以根据约定起诉A。
-
由分立后的公司共同承担责任,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还款之后,可以要求另一公司赔偿。
-
应当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