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7年11月进入一家私企工作,08年11月公司与我续签了三年合同,但是现在公司突然无故将我辞退。我想问一下,公司违反续签的合同是否应该对我予以补偿,应该补偿多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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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依据《劳动合同法》,只有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或者法定情形下才可以解除合同,否则,单位单方解除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一般情况是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还要看你的具体月薪是多少。所以,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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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以上律师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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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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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利或者解除合同赔偿金。二选一
赔偿金大概是你月工资×4
另外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还应给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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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选择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你已经工作的年限,满一年的折算成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按照上述标准的双倍赔偿。你可以拿到四个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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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选择两种救济方式:
1、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既然约定三年,那么,无正当理由单位是不能无故辞退的,你可以申请仲裁请求继续履行合同。
2、同意辞退,但要求给付经济补偿金。无正当理由辞退的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赔偿金。按工作年限支付,具体按照2008年以前和以后分别结算。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可以要求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对于两年后的补偿金法律没有规定。但失业后可以领取失业救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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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后面两年的经济补偿金拿不到;2、因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要诉求单位按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包括:(1)08年以后支付3月工资;(2)08年以前支付的赔偿金为:工作年限*(1+0.5);3、按一个月标准支付提前解除合同替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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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可要求赔偿金或要求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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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6个月工资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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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支付赔偿金,选择后者你只能得到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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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