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人租车一个月,我做了担保方。后来他和出租公司又续租了,写在了原合同上,没有再通知我签字,我还承担担保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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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续约,没有通知你签字担保,你可不承担责任;但租车公司很可能会想办法把你牵扯进来;作为专业律师,我们会有很多对应策略;你可进一步与我们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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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
如果原合同上有你的签名而且你没有证据证明重新制定合同时你不知情那么你还要承担担保责任,否则不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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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叙述的情况,初步判断为连带担保,连带担保的责任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担保期满,如果双方再行签订合同的话,你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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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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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