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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是四川南部县人,1996年考读于成都一高校,同时将户口迁到成都。1999年大专毕业后到四川德阳中江县工作,同时将户口迁入中江,以当时工作的公司地址上了一集体户口,并在该地办理了第一代身份证及户口簿。2006年,我离开原单位到珠海打工。现在第一代身份证快到期了,我托人到中江办理第二代身份证,但中江县公安机关不给予办理,要求我出示房产证,或把户口挂靠到有房产有血源关系的亲戚户头上,否则不予办理。但我中江没有房产,也没有有房产有血源关系的亲戚,于是当地公安机关人员告诉我说只有将户口转回我老家南部县方可办理。我不知道中江县的这种作法是不是违法?我的户口明明在中江为啥就不能办身份证?我该怎么办?请给我指条路!谢谢!

其它综合
2008-11-17 07:02:5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