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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宁波鄞州区的,我们村里已经在土地征用了,货币补偿17000这样,我叔叔已经去世7年,有一个儿子已经结婚.我婶婶07年跟现在的新叔叔结婚,08年把新叔叔的户口签进我们村,签进来的时候村领导说可以享受这个货币补偿的,08年年底新叔叔也去原来的村子开了证明,在原来的地方没有享受过货币补偿.现在村领导钱一直不给他们,说不能拿,要等新的政策来了才做决定. 我想,既然户口村领导已经同意签进来了,就是本村的社员了,社员享受到的待遇应该是同等的,请答复我们该怎么处理,谢谢

其它综合
2009-06-19 11:39:4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