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叫小丽,她的父亲要开一加工厂,投资80万左右,由于她的父亲自己资金不足,找他自己的亲朋好友借了一部份钱,还有的是拿了其他部份人的房产证做贷款抵压,当然欠条等之类的都是小丽的父亲自己签写的。后来,由于工厂经营不善破产了,小丽的父亲不敢回家,现在在外打散工,因现在他无法偿还这笔巨债,所以一直不敢回家。上述事情发生时间:小丽的父亲用他人的房产证抵压贷款发生在2002年,借私人的钱所打的欠条也是在2002年。现在请教各专家:1.小丽的父亲如果一直不回家的话,且不能理会他欠下的巨债,在法律上他会承担民事上的哪些责任啊?后果严重吗? 2.小丽父亲朋友的房产证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他们自己去赎回吧?如果是这样的话,这些朋友将会付出哪些费用呢? 3.小丽的父亲在他朋友间借的现金所打的欠条,这个是一辈子都要还的吧,没有任何的期限吧。 请各专家给说具体点,不管是什么样的后果,因小丽的父亲现在心理上有很大压力,现日见憔悴,很不忍心见呀。给指条明路,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