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因为物管停我家的水,我去物管闹。物管还是不给开水,一家人在家没水怎么生活?于是我把物管办公室桌上的文件推了下来。后来,110过来调解,说我故意损坏公司财物,在这个过程中,我损坏了公司财物吗?
第一、我承认我是故意的;第二,文件是否可以与财物划等号?第三,文件并没有损坏。后来我把文件捡起来了。
请问,警察有权力处罚我吗?我这行为算正当防卫吗?我是在再三警告:再不给我开水,我就要扔东西了,结果还是没人理我,我才扔的。而且一家老小等在开水做饭洗澡啊!除此以外,我能用什么办法让物管给开水。
物管停我家的水,是因为我们没交物管费。我不交物管费是因为我们对他们的服务太不满意,因此,才拒交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