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你们好!我在回家途中将一行人撞伤,我的全责.对方住院35天,出院证明医生写了壹个月,但是壹字是改过的!33天后他又去检查,医生写的休息5天,但下面的日期又是改过的!他还要求赔偿他的物品,但他只提供了买东西的发票!我是否要陪他休息的误工费和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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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负责提供证据证明他的损失,如果是假的证据你当然可以不认。当然要注意质证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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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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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赔偿需要有相关的证据。你可以认真查看他提供的证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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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赔偿,具体金额看合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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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要求的费用项目都应当赔偿,但是对对方的具体要求和证据可以进行质证,不合法则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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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所提的费用,要看是否有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尤其是对误工费证据的审查,欢迎来电咨询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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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