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贵州省麻尾镇开了个小旅店,请了个60岁的老太婆在我家打扫卫生,已经干了3个月了。在6月13号的下午,因为我家人在忙其他事情~所以老太婆在休息的时候就带我女儿(1年零4个月)出去了(注明:我们没有叫人带他去,是他自己去的)。过了半个小时以后,突然有人来和我们说:在我家干活的老太婆在超市摔到了,叫我们赶快去。我们到了超市以后已经有人把他扶起来了。我马上上前问他:你还走得路吗?他说:走不得了。我听了以后马上叫我老婆把他背来家(因为超市离我家就100米),到家了以后我们又叫人叫来了诊所医生,医生说:还是带去医院照光。第2天我们就开上自家的车带他去医院了。当天晚上她也说不关我们的事,可到第二天他女儿来了以后她就变卦了,就把责任全部推卸给我们,这很明显是她女儿和她商量好的。事情经过就是这样。现在主要的就是他家人把责任全部推给我们。本来我是这样想的,就算责任不在我们这边,可人道主义我们也会适当给点钱,可是他家人一点不通情达理,把%100的责任都推给我们~态度很不好。所以我才来这里问我们应该赔偿多少钱。
问题2:要是上了法院我没签订劳动合同上法院我要被罚款吗?或者要赔偿对方%之几的医疗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