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在一起有5年了,现在有一个快2岁的儿子。因为他曾有过外遇,而且对我和我的家人很不好。虽然现在也还住在一起,但他每个月只给我一家人的生活费,每个月大概都在1200左右;以前钱都是归我管理的。现在主要的请问分手了,在法律上儿子会判给谁抚养???如果我坚决要抚养孩子,可以吗?可以向他要孩子的抚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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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们离婚,儿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都可以双方协议,若协议不成,你坚持要儿子的抚养权,法院将儿子判给你的可能性很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至于儿子抚养费的问题,你当然有权向他要,你们虽然离婚了,但儿子仍然是你们双方的儿子,他仍然有义务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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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由你们夫妻协议由谁抚养,如果协议不成,因为孩子还小,理应随母的,,但要看你的抚养能力,如果你没有经济来源,那可就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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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