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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上海的,我母亲2年前去世。现在我姥姥姥爷要分我家房产(我父亲那份)。买房时姥姥姥爷当时赞助了几万(说是赠与)。现在他们想多分遗产,理由是1:我出钱了(但没任何物证字据)理由2:他们原来对我家比较好对我父母好,所以要求回报他们理由3:称它们年老要求给养老钱(我姥姥姥爷自身都有工资和医保还有自己的房子和三个儿女) 他们以这三个理由请求法院多分配遗产···请问·他们这三点都能成立吗?(现实我和我父亲经济都不如他们)他们这三个理由合理吗?

继承
2009-06-17 08:41:16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1、三个理由都不成立,这点你可以放心。2、如果你母亲的财产(包括现在要争的房产)中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先分割出你父亲的一半,另一半连同你母亲的其它个人财产作为你母亲的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她的法定继承人,即你、你父亲、你姥姥姥爷四人平均继承。3、你父亲还在世,何来分你父亲的财产,不要搞错概念。
  • 三个理由(包括第一个,即使有其它证据)都不能成为多分财产的理由,但你姥姥姥爷在你母亲没有留下有效的遗嘱的情况,可以要求法定继承,分割你母亲的遗产
  • 父母有继承子女遗产的权利 。
  •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只能分他们子女的遗产。第一没证据,第二和三都不成立。
  • 从法律上讲,你姥姥姥爷可以主张你母亲的遗产的,因为你姥姥姥爷是你母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当然,如果有特别程序的,你姥姥姥爷就不能要分你家房产
  • 这三点均不能成为你姥姥他们要求多分遗产的理由,你母亲名下的财产,你姥姥他们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要求按照法定继承分配得到相应的份额。
  • 你母亲的份额,如她未留下遗嘱,由你和你父亲还有姥姥姥爷继承,份额应该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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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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