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你好! 我和房东签订了买房合同, 这房子是3个人共同拥有(房东, 房东老婆和女儿), 现在合同上只有房东一个人签字, 其他二个人不同意买卖了, 因此不肯签字, 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如果无效我是否可以要房东赔偿吗? (合同中规定, 任何一方违约, 赔 22万人民币。)另外,我们双方没有签意向书,也没有交定金。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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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效力待定,要看其他二人是否追认。另可考虑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如合同无效,不能追究违约责任,但可以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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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签订合同时提供的房产证上就写三人共有的,合同无效,也就不存在违约.如果产权证上就房东一人,房东也没有提醒你是共有的,那则合同有效,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但约定的违约金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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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合同效力待定,仅凭房东的签字不能过户,如果另外二人不签字,可以追究缔约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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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