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跟我老婆最近在协议离婚,有关于一些财产的问题想咨询一下。跟老婆结婚有七年了,有个女儿6岁,女儿一直跟我爸妈在老家生活,我们在07年的时候买了一套40万的房子,首付15万,由于我们自己钱不够,我自己有1万,我老婆有2万,所以跟我妈和我姐分别借了5万和4.5万,她跟一朋友借了8万。买房后因为她的工资比我的高,所以一直房贷款都是她的工资还。期间也还了1万给我妈,还了3万给她朋友。如果我们现在离婚的话,房子她不想卖,请问:
1、如何解决目前的房贷以及我们所借的债务?
2、如果协议不了,进行诉讼离婚的话,这些债务怎么办?我需要赔偿什么如青春损失费之类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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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子不想卖的话,你可以把房子协商之后给对方,要求对方适当给予你之前一些还贷补偿,由她继续还贷,2、协议不成的,可以起诉解决,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承担,损失费是没有依据的,不需赔偿,如有需要的,可直接来电联系我详谈,欢迎您的来电,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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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既然是协商,可以大家协商解决。如有疑问,可详情咨询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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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归一方,由得到房子一方对另外一方进行补偿。债务共同承担,不因为是向哪一方借的而区别。协议约定只要自愿真实就行,协议不成法院判决。判决就是上面说的那样。一般不支持青春损失费,但是他家庭暴力或重婚可以要求赔偿。以上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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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子在离婚时分割,你们可协商由一方取得,取得房子一方继续偿还贷款和有关借款,并向另一方支付房子现价减去剩余贷款及债务额所得金额的一半,作为房子的抵价款.
2.如果协商不成,可直接到法院起诉解决.不需要赔偿青春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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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