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农村老人60岁结婚,八年后女方脑梗半身不随,男方照顾2年多,现在男方得了慢阻型肺病,照顾不了女方了,男方婚前有一处房产,两人没有存款,该怎样解决两老人赡养问题?
两老登记结婚,男方2儿一女 ,女方2女2儿
现在状况两老人生活靠儿女给钱,男方儿女给的多些,现在男方在住院,出院后他女儿将接老父去调养,女方女儿把母亲接去她家了,现在男方照顾不了女方了,两老以后生活怎样安排妥当。请律师给指导性建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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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间相互有扶助义务.本案中,两位老人因年迈多病,均不能照顾对方.但如果一方有经济来源的,可以给予对方一定帮助.
两位老人都有各自子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赡养义务不能因老人再婚而消灭.因此,老人的子女对老人有不可推卸的义务.
对于老人一方婚前所有的房产,是其一方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其对财产有权自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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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的赡养由各自的亲生子女承担。由于没有形成抚养关系,子女对继父(继母)可以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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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由自己的法定义务人程度那抚养费用,具体细节建议面谈处理,有需要可以电话联系或者面谈处理,哈尔滨何律师、张律师为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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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继子女与继父母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不承担赡养义务。因此老人需要由各自子女赡养。2、可否由每名子女都拿一部分费用,请位保姆对老人进行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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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