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咨询过法院的工作人员,我妈户口本是农村的,我爸是城镇的,他们结婚登记,但户口并未迁到一起,可我爸妈结婚这么多年生活环境和标准都是城镇的,并未在农村生活一天,法院的工作人员说可以按城镇赔偿标准判我妈的赔偿金!律师可以吗?

刑事行政
2009-06-16 00:10:1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法院的工作人员说法是正确的,
    2、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最高人民法院 (2005)民他字第25号
    2006年4月3日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罗金会等五人与云南昭通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所涉法律理解及适用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本案中,受害人唐顺亮虽然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3、有什么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 可以,法律规定赔偿是以公民居住地标准,在城镇居住两年以上即可
  • 这个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具体细节建议面谈处理,有需要可以电话联系或者面谈处理,哈尔滨何律师、张律师为您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