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在去年陆续借给一个朋友30万元(当时并没有打借条),借款人担保在今年年初归还,但每次我母亲和他要债他都推,一直推到了现在。在今年5月份我母亲和他签了借条并画押,借条上写明抵押物为2套房子,这两套房子是借款人最近刚买的房屋,只有房屋买卖合同,没有房契。
现在我母亲准备打官司要债。
那我想问:
1.母亲打官司的话如果对方就说没钱那是不是30万就拿不到了,只能拿2套房子?还是连房子都拿不到?。
2.有没有那种律师?就是先签合同,他去帮着打官司要债,我只提供证据别的不管,要到了钱的话给律师高价提成就行
还请热心律师帮忙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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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请律师的方法属于风险代理。本律师主推此项业务。有必要可以与我取得联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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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有房子可以诉前保全,律师可以风险代理,具体应当跟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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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情还是需要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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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