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父亲是退休教师 在外地一家旅馆做晚班收银 24小时吃住在旅店 在11月13日凌晨4:00突发大面积脑血肿 因为在外地 我不在身边 旅店把我父亲送到医院做了开颅手术 我父亲手术签字是旅店的老板签的 现在手术已经做完 我是11月14日下午赶到的 这时欠医院手术费和药费7000多元 旅馆的老板在我没到我父亲这之前打电话和我说钱都是他垫付的 但是事实我到的时候他只给花了300元 其余的钱都是欠医院的 因为家中条件不好 我来的时候没有带多少钱 等我到的时候旅馆的老板问我钱的事我如实说的 他和我说所有的费用有他负责 这时我发现我父亲左眼青了一大块象是被人打的 我问旅馆的人怎么青的他说没注意到我父亲眼睛 晚上她又给交了800元 因为之前我咨询过劳动保障 他们说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内抢救无效的他们要负全部责任 11月15日早8:00距离我父亲入院刚好48小时 现在已经超过48小时了 他又和我说他没钱继续给治疗了 叫我想办法 我父亲现在仍处于深度昏迷失去自主呼吸 现在是用呼吸机和心脏起搏器在维持呼吸 请问这种情况旅馆有责任么如果有的话他们应该承担多少责任

民事相关
2008-11-15 23:05:3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