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想从公司辞职,我的劳动合同到2009年11月30日才到期(2004年11月签的合同),公司不同意我的辞呈,我想咨询一下我通过怎么样的手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谢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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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想从公司辞职,我的劳动合同到2009年11月30日才到期(2004年11月签的合同),公司不同意我的辞呈,我想咨询一下我通过怎么样的手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谢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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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劳动者,你享有单方解除权,单位没有理由不同意.我认为你辞职是应该在三十日前提出,然后与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后离开.单位如果扣留你的相关档案,你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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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30天递交辞呈走人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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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提前30天将书面的辞职报告交给单位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将交报告的手续留下。必要时可以采取快递方式送达,留下投递单据即可。祝你心想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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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提前30天将书面的辞职报告交给单位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将交报告的手续留下。必要时可以采取快递方式送达,留下投递单据即可。祝你心想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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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