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时间: 2009年05月23日
事发地点: 家中
事发经过: 为找合租人,却被来看房的人持刀绑架抢劫。
犯罪人现已经抓获,请问律师,目前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人差点把我掐死,除去被抢的东西以外,精神损失如何索赔?索赔多少合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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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解释,刑事案件受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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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请求赔偿医药费及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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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单独起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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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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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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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返还财物,赔偿因此受到的其他其他损失,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因已作刑事案处理,精神赔偿的请求难以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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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失赔偿没有固定标准,掌握在5-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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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