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妹妹,结婚5年,孩子4岁,其夫开出租车,共同生活的5年间孩子父亲从未不承担家庭生活费和孩子抚养费,现已经分居协议离婚,但其父拖延离婚,在无法离婚的情况下能否以孩子名义起诉他承担1-18岁抚养费?孩子生活在安徽淮南,按什么标准要求其父每月支付多少合适?

民事相关
2009-06-16 15:11:1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抚养费标准结合当地生活水平、父母的收入和子女的实际需要确定,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收入的20-30%给付,无固定收入的,依据该行业平均收入按上述比例确定。当然要求支付抚养费应在离婚时提出。
  • 1、支付抚养费起诉以离婚为前提;
    2、本案中,你妹妹需要先提起离婚诉讼,在要求将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于你妹妹的前提下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至孩子18岁;
    3、抚养费的标准按其父亲工资的百分之三十,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增加或减少。
    满意请采纳,有疑问请致电。
  • 夫妻感情破裂可以起诉离婚。可以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
  • 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起诉抚养费,一般法院不受理。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