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是唐山一村民,自99年承包村内废弃挖土坑一个,后平整栽种果树。在去年因开滦采煤塌陷满坑是水,不能延续作物的种植。现今我想清挖坑底以作养鱼之用,挖出泥沙用作村内水里部门的防汛堤坝。可是在施工图中被土地局以有人上方为由停止施工,请问土地局的做法有法律依据吗

其它综合
2009-06-15 20:48:1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