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打工族中的其中一员,我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你,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们早上是730上班,中午1130下班,10号这天中午下班后,吃了饭,差不多还有半小时,我回了一趟宿舍,天气太热了,打算去车间睡觉,我们宿舍的地面是瓷板的,扶栏上面是木质的,下面是铁的,地面有点水,我穿着高跟鞋,在下楼梯的时候,不小心脚底一滑摔了一跤,眼睛磕到扶栏下面的铁块上,同事把我送到我们厂的医务室,医师帮我止住了血,但是由于伤口过大,医师帮我打了120,把我送到了西乡医院,缝了6针,花了近800块钱.事后我去问我们车间的主管,可不可以报销,他说我这种情况不属于工伤.不能报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