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你好!
海南省三亚市南宾农场有一块这样的土地,是南宾农场管区的一片荒地,草木不长的荒地。2002年,我们一伙人到这荒地里平整地皮,种上果树,也有附近村民占有一部份土地也种上果树,到现在已经整整五年了,果树已经长果两年,在这段时间里,场里的领导没有对我们有任何的干涉,也没有要求我们办理什么手续包括合同,我们不是场里的职工,但我们都是住在场里的已经有10多年了,前几个月,场里的干部叫我们把地和果树分给场里没有地的职工,赔偿我们每株300元,我答应,到现在还没拿钱兑现,前一段时间,领导又打电话和我们说200元一株,我说也可以。这几天,原来的领导换了,现在的领导叫我们100元了结,我不同意。律师们,这些地,如果他们强制收回,我们怎么办。有权要求他们赔偿吗?我可以和他们上法院解决吗?我有这样的权利吗?这些土地我们有没有权利使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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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场虽然没有和你们签订合同,但你们作为,农场是明知的,默许的,你们享有果树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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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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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们集体向场里 反映。让上级重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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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