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与**公园签订于2009年06月06日至2009年07月06日公园门口场地租凭合同,进行商品展销。合同上榆次老城公园负责商品展销一切手续的办理,并如期开展。否则赔偿一切损失。但是当所有商户于2009年06月10日到达榆次老城公园时,却发现手续未批。商品展销场地根本不可以进行展销。可之前并未听榆次老城公园负责人谈及此事,并一直保证没有问题。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商户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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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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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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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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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