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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麦收期间,我被别人雇用开联合收割机,不幸在倒车时将一是小麦的老年人压死,请问律师,这个问题我再次事故中该付多少责任?死者家属要求赔付5万元,我和车主该如何分担?我和车主没有雇用协议,并且在收割自己的小麦。

民事相关
2009-06-15 10:49:3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首先要找证据证明你们之间是雇佣关系
    第二、要证明你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你在收割自己的小麦,是否能被定性为雇佣活动很难说。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第三、如果是从事雇佣活动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 按你说的应当是雇佣关系,应当由车主承担.但由于没有协议,也可以认为是借用,则应当由你自己承担.
  • 首先做一下司法鉴定看一下各方责任的大小,虽然没有雇佣关系但是有事实上的雇佣关系,那么就可以要求雇主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你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话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死者存在过错的话可以相应的减轻责任者的责任。
  • 1、从你所述来分析,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你在此事中有重大过失,你也应承担部分责任。建议你与他们协商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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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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