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医药公司业务员,有一次,与一新来的同事从客户那里结算了一万元现金,在回公司交账的途中被小偷偷了,当时我们立即报了警,也通知了公司老板,公司老板也陪我们一起到刑警大队做了笔录。半年了,警察也到目前也没能抓到小偷。请问,这丢掉的现金该我全部赔给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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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承担一部分或少部分的责任,但具体视你的经济承受能力与丢失公款的过错责任大小来确定,因你在履行公务,你有责任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和防范责任,你的公款是被偷走的不是被抢走的,故你未尽到必要的注意与防范义务,存在一定的过错,公司可以对你进行一定的处罚或追偿。但从公平角度分析,承担过多或过重,于法理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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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不应当全赔,可以赔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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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如有约定或合法生效的规章制度如已对赔偿事宜作出规定,应按规定执行;2、如没有规定,单位必须证明你有重大过错才能要求你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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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