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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是2004年毕业的教师,现在在无极中学任教,毕业前我们二十多名老师与县教育局签了就业协议书,而且同意给我们编制,但是一直没有解决,我们的工资也一直是学校给我们发的。我们找过教育局无数次,他们总说早晚会解决的,县里一直不批。一直拖到2008年年底,才有了说法,说2009年一月给我们解决.一月与我们签了就业合同,同意县财政给我们发工资。可是又出现了问题,人事局要给我们按见习期工资发,说我们09年刚工作,我们与他们交涉,又说那五年我们没有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五年工龄不给算,如果我们补齐才算我们工作了五年,可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让我们自己全交,一共25000多。我们当初工作时只挣五百,补保险却按现在工资算,我们2004年到2008年挣的工资我估计也超不过25000.这些保险该谁交呢?本来我们的工资就该县财政发,可是一直解决不了,学校觉得我们困难就给我们发了四年的工资。现在从09年一月以后还没有领到工资呢,一直解决不了。请律师帮我们分析一下吧。谢谢了 !!

其它综合
2009-06-13 14:59:1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