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7年8月份嫁去台湾,在那里我过的很惨,去那差不多半年的时候我就和他商量说,半年后回来海南一次,之前他答应了,可后来他反悔了,不给我回来,就为了此事他经常和我争吵,还动手打了我,当时我很生气,但我忍了,不再追究,但想不到刚过完2008年春节2月26号那天晚上,事情的变化超出我的想象,他又为了这个问题竟然叫他姐夫回来打我,我就坐在他身边,全家人看着我被打,没有一个人上去拦,还有我的介绍人也在场,就这样又打又骂的,我很怕当时,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残忍的孽待过,当天晚上,我就在台弯报警了,并且报了家暴,从那刻起,不再踏进他家们口半步,过了一个礼拜这样也就3月5号,我从台湾回来了海南,从此没有过和他联系,他也从此不和我联系,请问这样的婚姻,要怎么办离婚手续呢?我多次去我领结婚证那里问,她们都说,必须两个人在场才可以,我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