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5月周某向农村信用社贷款5万元,贷款期3年,于2007年5月到期。由于周某2006年死亡,到期没有还款。期间信用社也没追款。现在已经是2009年5月了,请问保证人还需要替周某还款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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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是否明确约定了保证期间?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没有保证期间的情况下于2007年底信用社均未要求保证人还款,保证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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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保证期间是多长,才能看保证什么时间到期,以及是否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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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该贷款的还款期至2007年5月到期,那么保证人一般已不用承担还款责任了。如对回答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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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