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
您好,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空看我的问题。我有个问题想向你们咨询。
我有个女性朋友被男友弄怀孕后,因为性格不合,就不要她了。她无奈生了个男孩。因为没有结婚,所以我知道不受法律保护。我朋友一个人带孩子,孩子还不到一岁。她于是跟孩子的父亲协商,想找他要抚养费。男的出具一份协议,说每年给孩子5000元。持续五年。且,孩子跟他姓,户口也跟他。他的房子给孩子一人,任何人不得转让买卖。只抚养到孩子5岁。他享有孩子探望权。我怕这里面会不会有什么圈套,签了协议是不是就可以把孩子要走归他抚养?我朋友还没有签字,觉得很委屈。我看不过去,很想用法律武器惩罚他,不知道您有什么好办法让男方强制抚养孩子到十八岁成年,每月给她们母子两个人基本合理的生活费。是不是2人签了那份不合理的协议有了证据就可以告他呢?急盼回复!至此由衷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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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协议因违法而没有法律效力。抚养到18岁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能通过协议来缩短。抚养费不够孩子生活开支的,只要有合理理由,任何时候都有权要求增加。你可以前5年按这个协议的数额来履行,孩子5岁的时候再协商或者起诉增加和支付以后的抚养费。另外对孩子取名的事,婚姻法规定的是可以随母姓,也可以随父姓,不能用协议来加以约定,这种身份关系的内容,不能适用合同法来调整。如对我的解答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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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男方有责任承担抚养义务。女方可以单独就抚养费问题起诉至法院,要求男方承担小孩18岁前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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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不合法,父母有义务抚养孩子,并且一直到到18周岁,协议不成的,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要求支付还的抚养费,不满2周岁的孩子,原则上随母抚养,姓氏可以随母也可以随父,如还有需要的,可直接来电联系我,欢迎您的来电,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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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